各市、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區直、中直各單位,各人民團體各高等學校
請注意
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關于印發廣西公眾科學戴口罩指引的通知
為統籌推進我區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印發的《關于印發公眾科學戴口罩指引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發〔2020〕33號)精神,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編制了《廣西公眾科學戴口罩指引》。
(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官網截圖)
請相關部門
結合實際情況
參照執行
廣西公眾科學戴口罩指引
科學戴口罩,對于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傳染病具有預防作用,既保護自己,又有益于公眾健康。為引導公眾科學戴口罩,結合我區當前疫情防控實際,提出以下指引。
01
普通公眾
(一)居家、戶外,無人員聚集、通風良好。
防護建議:不戴口罩。
(二)處于人員密集場所,如辦公、購物、餐廳、會議室、車間等;或乘坐廂式電梯、公共交通工具等。
防護建議:應隨身備用口罩(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在與其他人近距離接觸(小于等于1米)時戴口罩。
(三)對于咳嗽或打噴嚏等感冒癥狀者;對于與居家隔離、出院康復人員共同生活的人員。
防護建議: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
02
特定場所人員
(一)處于人員密集的醫院、汽車站、火車站、地鐵站、機場、超市、餐館、公共交通工具以及社區和單位進出口等場所。
防護建議:工作人員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
(二)在監獄、養老院、福利院、精神衛生醫療機構,以及學校的教室、工地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
防護建議:應隨身備用口罩(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在人員聚集或與其他人近距離接觸(小于等于1米)時戴口罩。
03
重點人員
(一)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入境人員(從入境開始到隔離結束)。
防護建議:戴醫用外科口罩或無呼氣閥符合KN95/N95及以上級別的防護口罩。
04
職業暴露人員
(一)普通門診、病房等醫務人員;醫療機構急診醫務人員;從事疫情防控相關的行政管理人員、警察、保安、保潔等。
防護建議:戴醫用外科口罩。
(二)在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患者的病房、ICU工作的人員;指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的醫務人員;流行病學調查、實驗室檢測、環境消毒人員;轉運確診和疑似病例人員。
防護建議:戴醫用防護口罩。
(三)從事呼吸道標本采集的操作人員;進行新冠肺炎患者氣管切開、氣管插管、氣管鏡檢查、吸痰、心肺復蘇操作,或肺移植手術、病理解剖的工作人員。
防護建議:頭罩式(或全面型)動力送風過濾式呼吸防護器,或半面型動力送風過濾式呼吸防護器加戴護目鏡或全面屏;兩種呼吸防護器均需選用P100防顆粒物過濾元件,過濾元件不可重復使用,防護器具消毒后使用。
(一)呼吸防護用品包括口罩和面具,佩戴前、脫除后應洗手。
(二)佩戴口罩時注意正反和上下,口罩應遮蓋口鼻,調整鼻夾至貼合面部。
(三)佩戴過程中避免用手觸摸口罩內外側,應通過摘取兩端線繩脫去口罩。
(四)佩戴多個口罩不能有效增加防護效果,反而增加呼吸阻力,并可能破壞密合性。
(五)各種對口罩的清洗、消毒等措施均無證據證明其有效性。
(六)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和醫用外科口罩均為限次使用,可懸掛在潔凈、干燥通風處,或將其單獨放置在清潔、透氣的紙袋中,累計使用不超過8小時。
(七)職業暴露人員使用口罩不超過4小時,不可重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