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辦公室下發了關于加強企業復工復產期間疫情防控指導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衛生健康委做好企業復工復產期間的疫情防控工作。
目前,全區111個縣(市、區)的疫情風險等級全部為低風險,但隨著企業陸續復工復產,企業員工流動、聚集,疫情防控風險亦隨之增高。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根據本地企業復工復產情況,制定復工復產期間疫情分類分級監督檢查計劃,各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對外省返桂務工人員較多的、人員流動性較大的企業進行疫情防控監督指導,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負責對作業場所人員密集、作業環境較密閉的中小微企業進行疫情監督指導。
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做好宣傳貫徹工作,按照相關文件要求,督促復工復產企業嚴格落實返崗人員疫情核查、廠區消毒、實行廠區封閉管理、強化防疫物資保障等防疫措施,做好職工的日常防護工作。
各級衛生健康部門按照屬地原則建立復工復產企業管理人員的聯系名單,推行網格化工作聯系制度,定期通報政府有關疫情防控相關文件和工作要求,并要求企業管理人員定期上報本單位的疫情防控情況。
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統籌安排復工復產企業的職業健康檢查工作,督促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綜合利用網絡、電話等多種預約方式,有序推行預約服務。對于人員較多,生產任務較重的企業,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積極協調、組織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提供上門服務,盡量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
此外,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組織相關轄區內各級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相關機構,對屬地企業的疫情防控工作開展“點對點”幫扶指導,提高企業的疫情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