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法律知識培訓現場
為加強集團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提高干部職工對物權法的認識,了解物的歸屬,物的效用,保護權利人的物權, 6月14日下午, 綠港集團在麗匯工業園303會議室舉辦物權法法律知識培訓。集團公司各部門、各子公司干部職工踴躍參加,共96人參加了培訓。此次培訓由綠港集團聘請的法律顧問韋仁林律師進行主講。
韋仁林律師通過八個案例,講解了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異議登記的條件、效力、后果、作用;預告登記的適用范圍、效力,預告登記與備案登記的聯系與區別;物權變動的公示方法和效力;物權變動的公信原則;什么是善意取得,善意取得的條件、范圍、效力;遺失物或隱藏物;物權法司法解釋的共有關系等知識。短短兩個小時,枯燥、深奧的知識,通過案例分析,讓大家掌握了物權法的基本知識。
綠港集團的干部職工通過物權法法律知識培訓,清楚地知道國家、集團、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物權的取得和行使,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家懂得如何更好地維護綠港集團的合法權益,保護好集團的財產,通過規范物權人的權利義務,為物權人充分利用財產提供良好的法制環境,促進綠港集團經濟的健康發展。(紀檢監察審計部 孫雁秋/文、蘭赤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