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標人:
現就本項目有關變更內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告日期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2月16日
二、更正事項
1、原招標文件中: P5原“2.2.2 投標截止時間 2017年1月5日上午10.00整(北京時間) ”現更改為“2.2.2 投標截止時間 2017年1月10日上午9 :30(北京時間)”;
2、原招標文件中:P6原“ 5.1開標時間和地點 開標時間:2017年1月5日上午10.00整(北京時間)”現更改為“5.1開標時間和地點開標時間:2017年1月10日上午9:30整(北京時間)”
3、原招標文件中:P23原“六、項目收費及有關事宜 3、乙方完成前期策劃報告提交完成后,甲方意見修改后的最終前期策劃報告后七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中標總金額的40%)人民幣 元整(¥ 元)。”現更改為“六、3、乙方完成前期策劃報告提交并按照甲方意見及時修改,且經甲方書面確認為最終前期策劃報告后后七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中標總金額的40%)人民幣 元整(¥ 元)?!?;
4、原招標文件中:P23原“六、項目收費及有關事宜 5、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額合格有效增值稅專用發票。 ” 現更改為“5、項目各款項在支付前,乙方需提前向甲方提供等額合格有效增值稅專用發票?!?。
5、原招標文件中:P23原“七、違約責任
1、在項目前期策劃期間,若甲方單方面違約終止協議,則甲方以人民幣五萬元計算支付賠償;若乙方單方面違約終止協議,則乙方以人民幣五萬元計算支付賠償。
2、若甲方不按時支付乙方的項目前期策劃費用,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支付乙方款項的日千分之一滯納金。
3、若乙方不按時提交前期策劃成果,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支付甲方未付款項的日千分之一滯納金?!?/span>現更改為“七、違約責任
1、在項目前期策劃期間,若甲方單方面違約終止協議,則甲方以人民幣五萬元支付違約金;若乙方單方面違約終止協議,則乙方以人民幣五萬元支付違約金。
2、若甲方不按時支付乙方的項目前期策劃費用,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支付乙方所欠款項的日千分之一違約金。
3、若乙方不按時提交前期策劃成果,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支付甲方未付款項的日千分之一違約金。?!?/span>
三、招標代理機構:河北鴻泰融新工程項目咨詢股份有限公司
聯 系 人: 唐工
聯系人電話: 13557807956
地址:南寧市古城路33號地震局綜合樓2單元10層6510室
四、招標人:南寧嘉通置業有限責任公司
聯 系 人: 楊工
電 話: 0771-4892736
地 址: 南寧市洪勝路5號
其他內容不變。
特此公告。
招標人:南寧嘉通置業有限責任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 河北鴻泰融新工程項目咨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