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綠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招標人”)擬通過競爭性談判方式聘請2016年度-2018年法律顧問?,F就該項目公告如下:
一、報名單位的基本資格要求
1. 合法成立,具備合同履行能力,無違法及受行政處罰記錄,經營場所在南寧區域范圍內或在南寧有派駐機構的單位,符合《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在南寧市國資委法律顧問庫備案,并有組織及實施本項目能力的律師事務所均為合格的投標人。
2.擬指派的顧問律師須具有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執業年限5年以上,并在所從事的律師領域享有一定的社會知名度。
3.擬指派的顧問律師應具有從事國有企業法律顧問工作經驗,熟悉大型國有集團公司、房地產開發企業、園林施工企業業務,擅長處理建筑施工合同、房地產開發各類合同、經濟糾紛、勞動爭議和行政訴訟案件等,其敬業精神和專業素養深受顧問單位的好評。
二、報名單位需提供下列資料
1.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其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并加蓋單位章。
2.擬指派的顧問律師的執業證件、學歷證件及其身份證復印件。
三、法律顧問工作的具體要求和內容
1.接受招標人的安排,為招標人及招標人分支機構提供法律服務。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項:
1.1為招標人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等提供意見和咨詢,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必要的法律意見;
1.2就招標人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和對外業務中的有關問題,從法律上進行論證,提供法律依據或提供法律意見及出具法律意見書;
1.3為招標人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應招標人要求向招標人提供與其經營管理活動相關的法律法規信息;
1.4草擬、修改、審查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及對外業務活動中的規范性文件、章程、合同、協議以及其他有關法律事務文書和規章制度;
1.5作為招標人(包括招標人的分支機構)的代理人辦理涉及招標人利益的訴訟和仲裁案件;
1.6根據招標人隨時指示處理其他法律事務。
2.服務方式
2.1每周坐班服務半天;
2.2招標人及招標人分支機構有事約請;
2.3通過電話或網絡等為招標人提供咨詢或書面服務;
2.4參加招標人召集的法律顧問會議集體研究重大涉法事項并提供法律意見。
3.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盡力維護招標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任何損害招標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并負責為招標人及其行業保守秘密。
四、其他
凡有意參與報價的單位,請于2016年6月22日17時前到南寧市洪勝路5號麗匯大廈辦公樓412室遞交相關材料。否則視為放棄本次報價資格。
開標時間另行通知。
五、聯系方式
招標人:南寧綠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聯系人:蘭赤壽 張欣
聯系電話:0771-4950296
聯系地址:南寧市洪勝路5號麗匯大廈辦公樓412
南寧綠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16-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