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標人:
關于投標單位對2016~2018年度營銷采購項目定點服務單位采購招標文件的疑問,現答復如下:
1、C分標有樣品分,但未明確是哪些樣品;
答:C分標項目需求和說明表中帶“*”號的為所需提供樣品。
2、招標文件中的合同基本條款和戰略合同中的“違約責任”只明確了對乙方的處罰,對甲方違約或不按時驗收及付款的處罰未明確,與國家合同法相違背;
答:標書戰略合作合同模版是本次招投標項目的合同書,因此甲方違約責任不在此份合同體現。關于甲方違約或不按時驗收及付款違約責任條款,由甲方或其控股的子公司及甲方書面指定的公司在具體采購項目簽訂合同時與乙方另行約定。
3、評標方法和評標標準第三點詳評,類似業績部分,是單個合同項目20萬以上還是累計合同項目20萬以上?
答:招標文件第56頁評標方法和評標標準第三點詳評,對類似業績分的表述為“1.考核期內承接的項目的中標合同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每項得5分,”指的是在合同金額20萬元以上的單個項目。
4、招標文件第17頁刪除規格內容中的“500型、 520型、530型”。
招標人: 南寧綠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廣西中信恒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原廣西華藍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 5月9日